大连理工大学学生阳光心理健康协会
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生阳光心理健康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程序,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更好地保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和制度,精打细算、勤俭办事、实报实销,正确处理协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配置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协会工作收支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经费使用
第四条 经费使用实行预决算制度,需要预算与结算的经费为来源于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心理健康教育经费(学校年度预算经费拨款),项目策划时或项目开始一周前完成经费预算,项目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该项目的结算工作。院系经费、个人或组织资助、企事业单位赞助和其他形式的合法收入的使用按照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 项目预算需申报,项目发起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附件1《学生工作处项目预算表》,连同项目策划书电子版上报协会指导教师处审核,由指导教师上报学生处验收审批,审批之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 预算执行前,应明确活动需求并仔细对照协会物品明细,避免重复购买。
第七条 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如出现实际花销与预算不符的情况,需重新申请预算。
第八条 项目结算需审核。项目发起人根据实际花销情况填写附件2《学生工作处项目结算明细表》,连同报销发票、发票明细及项目总结提交给协会指导教师验收,结合之前提交的《学生工作处项目预算表》,给出验收意见,结算费用原则而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九条 经费使用注意事项:
1.物品价格超过1000元的,需由指导教师进行公务卡支付,或记账报销后支票支付,不得现金支付。
2.任何活动项目不得购买和报销食品、饮品。如特殊情况确需饮用水或加班误餐用餐,须经指导教师批准,并附情况说明。
3.资料印刷、海报制作等必须在学校指定的印刷厂设计制作,资料打印、复印不受限制。
4.为减少资金垫付,可在经协会指导教师许可的商店立账,赊账购买物品,协会任何人不得私自立账。记账中的经手人须为总会部长级以上干部学生,项目结束后一次性开具发票。
第三章 经费报销
第十条 整个报销过程由协会指导教师办理,在学校财务报销系统中完成申报,将报销单经学生处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到财务处报销。
第十一条 报销凭证注意事项:
1.报销需发票,发票须为国税有效发票,白条、收据和非正式发票均不能作为报账凭证。抬头填写为必须“大连理工大学”。
2.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我校纳税人识别号为:12100000422436090K。
3.机打发票必须标明具体内容、单价和数量,否则如同定额发票必须另附发票明细,写明物品内容、数量、单价、总金额,并与项目实际开支相符,加盖发票单位财务公章,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4.物品内容不得笼统的写“文具”、“体育用品”等,否则需另附明细;服装发票只能是租赁发票;租车除了提供发票,还需要提供租车相关的租车申请单。网购物品,除需提供发票外,还需提供交易记录截图。
5.加班误餐餐费报销凭证包括发票、加班误餐餐费报销审批表、用餐人员名单,必要时财务处可以要求用餐部门提交加班或者大型活动情况说明等支撑材料。
第十二条 报销凭证粘贴要求:
1.普通纸质报销凭证用胶水或胶棒进行粘贴,务必粘紧贴牢;火车票等硬质材料凭证用两面胶粘贴。
2.购物明细随发票一起粘贴,发票贴在明细上面,正面朝上;
3.报销凭证按照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图书资料费进行分类,同一类凭证粘贴在一起。
4.报销凭证按商家分类,同一商家的凭证尽量粘贴在一起;
5.定额发票按尺寸从小到大,面额从大到小排列粘贴,发票左沿对齐,上沿错开3-5毫米。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到的策划、表格等资料均需学生阳光心理健康协会办公室备份留存。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学生阳光心理健康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阳光心理健康协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